2019-03-31 12:05发布
经贸公司主要从事房屋租赁,在收取租金是将租赁费分为房屋租赁费和物业管理费,并且两项收入基本均等。三证合一后新的营业执照标注收取物业管理费需要有相应的资质,经过咨询只有公司名称中含有物业字样的才给办理资质证明,我们公司不符合办证要求,请问我们还可以收取物业管理费吗?把租金分成租赁费和物管费收是不是存在纳税风险?但我们同时还要对房屋维修,负责租户的水电使用及费用收取,怎么样分配收取租金和物管费的比例才能更合理,将纳税风险降到最低?谢谢老师!期待您的回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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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以将管理费和租赁费分开核算,租赁费主要涉及到房产税的问题,最好和实际差距不大比较好,否则租赁费过低,很容易看出来的话会让补交房产税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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