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节一般计税方法(6)(十二)例题
请问:第七节一般计税方法(6)(十二)例题:计税销售额=300+165+4.68/1.17+300/250*800+93.6/1.17+165/550*30=654(万元),请看标记下划线部分,这里为什么要重新算一个平均单价,而不使用题目一开始提供的已知的平均单价?
别放弃太早,咬牙撑过,才有回忆的价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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